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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知识和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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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何种调查结果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何种调查结果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概要描述】<p>   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下列调查结果之一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p> <p>   (一) 认定货物侵犯有关知识产权;</p> <p>   (二) 认为收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有关知识产权;</p> <p>   (三) 不能认定货物是否侵犯有关知识产权。</p> <p>   海关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决定的,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哪些情况?<

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何种调查结果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概要描述】<p>
  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下列调查结果之一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p>
<p>
  (一) 认定货物侵犯有关知识产权;</p>
<p>
  (二) 认为收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有关知识产权;</p>
<p>
  (三) 不能认定货物是否侵犯有关知识产权。</p>
<p>
  海关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决定的,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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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海关应当将下列调查结果之一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一) 认定货物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二) 认为收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三) 不能认定货物是否侵犯有关知识产权。

  海关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决定的,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哪些情况?

  海关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决定的,应当将下列已知的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一) 侵权货物的名称和数量;

  (二) 收发货人名称;

  (三) 侵权货物申报进出口日期、海关扣留日期和处罚决定生效日期;

  (四) 侵权货物的启运地和指运地;

  (五) 海关可以提供的其他与侵权货物有关情况。

  人民法院或者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侵权纠纷,需要海关协助调取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证据的,海关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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