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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受理哪些专利纠纷案件?

中国法院受理哪些专利纠纷案件?

【概要描述】<p>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p> <p>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p> <p>   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p> <p>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p> <p>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p> <p>   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p> <p>   6、发明

中国法院受理哪些专利纠纷案件?

【概要描述】<p>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p>
<p>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p>
<p>
  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p>
<p>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p>
<p>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p>
<p>
  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p>
<p>
  6、发明

详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12、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13、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

  14、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

  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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