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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否提复审请求,向什么机关请求复审?
发布时间:
2019-09-29 16:31
来源: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会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一式两份,在其中说明复审的理由,复审理由应当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进行申诉,否则不予受理。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驳回决定中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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