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北翔

FAQ 

问题解答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FAQ
/
专利知识和常见问题
/
申请人是否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申请人是否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概要描述】  <p>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p>   <p>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p>

申请人是否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概要描述】  <p>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p>

  <p>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p>

详情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申请人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6层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1-1199
邮箱:mail@peksung.com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关注北翔知识产权 -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9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号:110108496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二分

京ICP备05013366号

 

免责声明 在本网站中发布信息均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意见,亦不应被用作上述目的。委托事宜以即时咨询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而获得的反馈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