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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 分类:专利知识和常见问题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9-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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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p>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p> <p>(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p> <p>(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p> <p>(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5中国专利法规定哪些领域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p> <p>中国专利法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
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概要描述】 <p>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p>
<p>(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p>
<p>(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p>
<p>(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5中国专利法规定哪些领域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p>
<p>中国专利法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
- 分类:专利知识和常见问题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9-29 16:21
- 访问量: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5中国专利法规定哪些领域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国专利法在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国专利法在第二十五条中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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