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颁牌仪式近日在京举行,全国共有41家企业和单位入选。在生产性保护工作实践中,他们把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完整性及核心技艺的保护,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存、保护、展示、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表示,生产性保护的重点是保护,而不是生产性的开发。为了加强对示范基地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的管理,文化部将研究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对怠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或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企业与单位,将予以撤销示范基地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为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文化部等单位还于2月5日至15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 (信息来源:文艺报2012-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