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备案申请书一般应当随附哪些文件?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交知识产权备案申请书时,应当根据其知识产权的类型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
一般来说,备案申请书的随附文件包括必交和选择提交两种类型。
(一)必交文件
1. 知识产权权利人身份证明
(1)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境内自然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境外自然人提交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如果权利人是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公司、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
2.知识产权权利证明
3.备案费缴纳证明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交备案申请书之前,应当先向海关总署缴纳费用,并随备案申请书寄送致海关总署。
(二)选择提交的文件
1. 代理人身份证明
只限知识产权权利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备案的情况。代理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它批准成立的文件的复印件。
2. 代理授权委托书(可下载)
授权委托书应当使用海关总署规定的格式,并由委托人签署。
3.知识产权许可合同
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作品或者实施专利(包括委托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签订许可合同的,提供许可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委托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的协议等文件;未签订许可合同的,提交有关被许可人、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间等情况的书面说明;
4.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
5.已知侵权证据
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在备案后立即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提供其认为有关进出口货物已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如知识产权权利人与他人之间的侵权纠纷已经人民法院或者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6.海关总署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者证据
注意: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交的文件和证据应当齐全、真实和有效。有关文件和证据为外文的,应当另附中文译本。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有关文件或者证据的公证、认证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