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会允许商品和服务项目较为宽泛的表述

 

韩国商标法规将会进一步修改以符合国际惯例。修改预期于2007年1月1日生效,一项重大的变化是源于商标申请人抱怨并要求允许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较为宽泛的表述。

虽然韩国知识产权局采用商品和服务尼斯分类,它依然要求对申请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指明。因此有些申报项目会被认为”太广或太模糊”而不被接受。现在韩国知识产权局准备有所改变,例如,2007年1月1日后,类似群组的标题象第3类的“化妆品”和第16类的“文具”将可能被接受。以后还会逐步有更大的变化。